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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24-05-26 05:58 评论
加了微信朋友圈却都是产品广告信息。租房前要求加“房东”微信”小雷说,房东说房子出租了自己就没放心上,继续找房子,并前后从赶集网、58同城网上添加了三四个房东的微信。而这几个微友,是之前租房时从网上添加的“房东”。“我觉得这种让人加微信联系的租房信息一般是虚假房源信息。微商对添加微信好友进行推销产品的做法怎么看?8月9日,三亚日报记者采访了多位微商,他们一致认为,做微商,越多人加微信越好。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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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了微信朋友圈,却全是产品广告信息。 记者调查发现:

“房东”其实是微商租房“吸粉”

律师:租赁平台应履行监管义务

“马小姐”在赶集网发布租房信息。 (网页截图)

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网上寻找租房信息,因为网上的房子种类繁多,价格不一,提供了很多选择。 不过,记者近日接到三亚某高校应届毕业生小雷的举报,称其在赶集网浏览的租房信息不准确,有“房东”晒出干净舒适、装修时尚的出租屋图片。装修,以低价吸引租客。 笔者加了自己的微信,但加了微信后,“房东”称房子已经租出去了,朋友圈却不断发各种化妆品、减肥、丰胸产品的广告。

01

租户遭遇:

租房前要求加“房东”微信

他的朋友圈全是产品广告信息

《东海小区附近暖心房出租,1房1厅1卫整租40平米,租金700元/月58同城上加微信租房,一押一付。商业餐饮一条街,银行、学校、医院都在附近。” 今年6月,刚从三亚某大学毕业的学生肖雷打算留在三亚实习,于是通过赶集网搜索房源,了解租房情况。 当她看到房东“马小姐”晒出的照片显示房子干净简洁、租金实惠、交通便利时,她想进一步询问。

“我加了房东的微信,问他房子的情况,房东说房子已经租出去了。” 小蕾说,房东说房子出租了,我心里不踏实,继续找房子,而从赶集网,58同城网加了三四个房东的微信。

接下来的日子里,小蕾很是苦恼。 她的朋友圈经常能看到微优发布的产品信息,不仅有化妆品、减肥药,还有食品广告和丰胸产品广告。 为此,她拉黑了好几个微博好友。 而这些微友是之前租房时从网上加的“房东”。 小雷这才恍然大悟,原来所谓的“地主”就是微商。 “我认为这种让人在微信上联系我们的租房信息,一般都是虚假的房源信息,他们是想骗取租房者的注意力,进而达到背后的商业目的。” 小雷相信。

02

记者调查:

“马小姐”在全国“出租”房子

微商打着租房的幌子“吸粉”已不是新鲜事

据小雷报道,三亚日报记者在赶集网上查找“马小姐”发布的房屋信息,发现确实如小雷所说,房子条件看起来不错,但房租很低。 添加房东微信联系方式。 记者作为房客,添加了“马小姐”等提供微信号的房东微信号。 经朋友加到后,记者询问了房子的情况,“马小姐”称房子已经租出去了。 记者立即浏览了他的朋友圈,没有发现任何产品宣传信息。

接下来的几天,记者发现,“马小姐”等“土豪”开始在朋友圈发布各种产品信息,包括护肤品、红酒、面膜、发酵鸡蛋的广告。 记者再次询问“马小姐”等“房东”是否还有房子,并试图要求看房,但无一例外地被告知房子已经出租。

“马小姐”微商是不是打着租房的幌子卖产品? 记者上网搜索关键词发现,“马斯小姐”分布在三亚、海口、常州、德州、烟台、扬州、台州、嘉兴、马鞍山、蚌埠赶集网、秦家园等十几个城市的网站,包括合肥、巴中、青岛,发布租房信息。 这些租房信息,无一例外都需要租客加微信号“wnm866”。

三亚日报记者登录赶集网、58同城等网站了解到,在发布的租房信息中,“房东”提供的微信号一般以图片形式呈现,部分微信号信号编号也采用阿拉伯数字、汉字、序号等以规范形式表示。

8月9日,三亚日报记者多次尝试拨打赶集网客服热线,但由于热线的设置,记者联系不上客服,只能通过赶集网在线提供信息。 com根据客服提示。 当天下午,赶集网通过邮件回复,建议记者前往相关页面点击举报,并表示会有工作人员核实。 随后58同城上加微信租房,记者前往“马小姐”发布租房信息的页面进行报道,并留下了联系方式。 但截至当晚记者发稿时,“马小姐”发布的租房信息仍未经任何处理发布在赶集网上,也未有赶集网工作人员联系记者。

记者了解到,微商在刚刚兴起时就被媒体曝光,利用58同城、赶集网等分类信息网站、贴吧、论坛,甚至一些本土化网站发布虚假租房信息,从而达到加好友“吸粉”的目的。 目的。

03

微商声音:

做微商,微信好友越多越好

“就算我加了你这样的微商,对你这种不诚实的行为我也不会买你的东西,妈的!简直是在浪费我的时间。” 网友“Eileen5209?” 行动表达愤怒。 微商怎么看待加微信好友推广产品? 加好友后推广效果如何? 8月9日,三亚日报记者采访了多家微商。 信越多越好。

来自广东的微商程艳表示,现在微信被广泛使用,加好友就是扩大圈子,让一些朋友关注你,而那些关注你的朋友可能会发展成为客户或成为你的产品代理商。 增加出货量。 因为,微商世界是分等级的,等级由购买的商品数量决定。 级别越高,商品价格越低。

租户正在租房。 “房东”发产品广告信息,会不会引起反感,达不到推广效果? 对此,海南微商黄静表示,这要看个人对微商的接受程度,如果加好友后不喜欢,可以删除。

“相较于无人加好友,不如人多。这就是做生意的方式,客户多了才叫生意。” 来自广东的摩尼是某款产品在某地区的总代理。 因为微信,她走上了微商之路。 在路上,不仅产品畅销,还开设了实体店。 它的朋友圈每天发布十几条产品广告,有时一天能发几十条,可谓“刷屏”。

对于添加个人微信好友后如何区别对待陌生人,多位微商告诉记者,做微商还有一套流程,可以对微信好友进行分类、做笔记,然后有针对性地发布广告,从而达到宣传和销售。 影响。 不过,来自厦门的微商刘梅表示,广泛加好友有时效果不佳,发好朋友圈最重要。

04

律师声明:

造假难举证

恶意谈判可被起诉

微商以租房为幌子发布虚假信息推销产品。 在法律层面应该如何界定? 三亚日报记者采访了海南汇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震。 他告诉记者,这种行为属于欺诈行为。 谈判成本,可以要求赔偿。 但一般来说,欺诈是很难证明的。

王震解释说,房东既可以说是房屋出租人,也可以说是产品推广者,两者的身份并不矛盾,很难证明房东不是房屋承租人。 如果承租人花时间和交通费看房子,而房东能看出房东是打着卖产品的幌子出租的,那么“房东”要承担过失承包责任,是打着合同的幌子签订合同的恶意谈判行为。

欺诈行为很难证明。 租户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? 王震表示,发布租房信息的网络平台有核实信息真实性的义务,应加强平台监管。 如果这种欺诈行为在平台上继续存在,监管不加强,久而久之,平台的声誉就会下降,诚信就会丧失。 同时,租户也要加强辨别能力,以免上当受骗。

三亚日报记者提醒各位租客,在网上浏览租房信息时,只要是只租给女性的,电话打不通或空号,需要联系微信等.,您必须仔细识别并注意虚假的租赁信息。 不要随意添加陌生的微信号码。